法律分析:交警属公安交警,上级部门自下至上是交警中队、县级大队、市级支队、省级总队。监督管理大队的是县公安局、支队是市公安局、总队是公安厅。公安部统管全国公安队伍当然包括交警。
其中,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及组成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下设的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公安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大队和派出所等。交警队按照管辖范围的不同,分为交警大队、交警支队和交警总队等。管辖县级和行政区的交警队多被称为交警大队,其上级机构是市(地级市)交警支队。
交警五大队是交通管理的重要部门,其违章处理办公地点通常设在当地公安局或交警大队。市民可以通过查询官方网站或咨询交警部门了解相关信息,同时也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问题六:交警队归谁管辖? 交警中队并入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属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属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属省公安厅。问题七:交警大队单位性质属于什么 交警大队当然是公安机关的下属机构,负责管理交通安全和处理交通安全案件的行政部门。属国家行政机关,不是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第三大队。二七区赣江路146号二七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电话:0371-66221512。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第四大队。经开区第八大街经南三路。电话:0371-86612779/66829442。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第五大队。文化路北四环(大河路)交叉口向西1000米路西。电话:0371-63559088。